因城关镇、巷道镇、南华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委托运营合同即将到期,为充分发挥养老服务机构为老服务功能,现面向社会公开引进第三方运营商,诚邀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或社会组织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城关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位于城关镇西城河路灵秀嘉苑小区A段二层,建筑面积987m2,设置床位12张,中心设置生活照料区、托养照护区、健康医护区等6个区域,提供老年人全托和半托服务,配备餐厅、厨房等辅助用房,可满足30人同时用餐。
巷道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位于巷道镇南湾村村民委员会南侧,建筑面积427平米,使用面积1040m2,设置床位31张,提供老年人全托和半托服务,内设休息室、康复理疗室、文体活动室等功能室,配套餐厅、厨房等辅助用房,可满足30人同时用餐。
南华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位于南华镇南岔村党群综合服务中心,一二层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1124.26㎡,设置床位40张,提供老年人全托和半托服务。中心内设了生活照料室、休闲娱乐室等功能科室和室外活动场所,配套餐厅、厨房等辅助用房,可满足40人同时用餐。
二、运营内容
第三方运营商入驻后需根据协议约定开展生活照料、膳食供应、休闲娱乐、医疗康复等服务。不得超范围运营、不得改变养老服务机构属性、不得将机构及其设施设备挪作他用。
三、运营方要求
1.合法登记的法人单位(企业或社会组织)。
2.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责任意识。
3.无违法违规、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况。
4.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业务范围内包含养老服务,热爱养老事业,能够结合自身专长、优势提供基本养老服务。
5.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有意向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3日内完成项目实地考察、制定项目运营方案并提交县民政局,县民政局邀请第三方对运营方案(经营理念、总体布局、运营期限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运营方。
7.严格按照《养老机构管理办法》《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7276)、《甘肃省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等标准要求规范化运营,并接受市场监管、消防等相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8.确定运营单位后,县民政局与运营单位签订运营协议。协议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与原运营方签订新的运营协议。
四、优惠政策
(一)根据国家、省、市、县规定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二)鼓励和支持运营方利用自身资源和服务优势,辐射周边乡镇,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的养老服务。
(三)开展老年助餐服务根据运营情况开展星级评定,享受老年助餐政策。
五、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经营范围中包含养老服务管理,或与居家养老相关的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证件;
2.报名单位的简介;
3.在资料递交截止日期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运营方案或计划(运营思路、打算和相关情况的处置等)。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31日—2026年1月9日工作日,上午8:30至下午6:00。地点:高台县城关镇湿地新区水韵街325号高台县民政局五楼511室。联系人:陈雪芳 ,电话0936-6624659。
高台县民政局
2025年12月30日